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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

註冊組 2023-03-22

一、轉知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

二、獎勵對象:

    (一)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且具原住民身分、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測驗(下稱族語認證)合格,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原住民學生。

    (二)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且具原住民身分、參加族語認證合格,非具前揭學生身分之一般民眾。

三、申請期限及程序:

    (一)申請期限:112年4月1日至112年4月30日止。

    (二)辦理地點: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