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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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註冊組 2025-09-17

一、新竹市政府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如附件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

       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

三、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

       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四、本案錄取名單於11月底公佈於本市教育網公告欄,經審查錄取者將另函通知學校轉知,

       未錄取者概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五、本獎學金審查原則及申請表亦可至本市教育網站-表格下載-特前科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hc.edu.tw/)。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及審查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