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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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辦理「110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

註冊組 2021-09-03

一、轉知桃園市辦理「110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申請辦法。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之原住民族學生,於申請日前(109)年度9月1日至本(110)年度8月31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不包含才藝補習)者。

三;旨揭要點及相關表件如電子檔附件,或請逕至該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s://ipb.tycg.gov.tw/(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訊息公告/最新消息)。

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