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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桃園市武陵文教基金會與桃園市政府共同主辦「武陵文教基金會第四屆全國高中生文學獎比賽」
教務處 2025-09-18
一、主 旨:鼓勵創作風氣,發掘寫作人才,讓文學創作薪火永傳。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武陵文教基金會、桃園市政府
三、協辦單位: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四、贊助單位:另邀
五、比賽類別:分散文、新詩二組
六、比賽規定
散文組:不得超過2500字
新詩組:不得超過30行
七、參加資格: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全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均可參加,唯須以文寫作。
八、獎勵辦法:同一作者可以同時參加散文、新詩組比賽,惟每組以一篇為限。
(一)散文類
第一名:獎金15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10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6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佳 作:6-8名,各得獎金2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二)新詩類
第一名:獎金10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5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3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佳 作:6-8名,各得獎金1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三)以上各組經評審決議,部分名次得從缺。
九、評 審:分初選、決選二階段,聘請國內知名作家擔任。
十、截稿日期:114年12月31日(以電子郵件收件紀錄為憑)。
詳細情形請看附件